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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后勤产业集团2019年度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4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年度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后勤集团所有员工(以2019年12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人员为准);其中:五、六、七、八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要求按照我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文件执行(校党组字〔2019132);事业编制提前离岗、单位未聘人员和长期病休人员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1.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作风、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技能水平、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和情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化建议与成效、组织、协调、综合决策能力等。

3.工勤人员主要考核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技能水平、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及操作规范、思想政治等方面的情况。

4.集团批准的借调人员,所属单位应充分考虑借调与原岗位具体差异的实际情况,考核时应充分认可在借调单位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等级及比例

1.员工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优秀”等级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全体员工总人数的20%(其中事业编制员工优秀比例不得超过事业编制员工总数的20%)。以2019年12月在岗人员人数计算优秀比例,即2019年退休、离职人员不进行考核。

3.通知中有关考核等级评定的内容如与单位规章制度不一致,以单位规章制度为准。

4.在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基本合格:

1)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

2)劳动纪律观念淡薄,不能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3)考核期内累计病假90天以上者;累计事假30天以上者;

4)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

5)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不好,群众、学生意见较大;

6)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列为基本合格的。

5.在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

1)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上岗任务,并经帮助仍无明显进步者;

2)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能认识错误者;

4)无视集团或本单位的考勤制度,经常迟到、早退经谈话屡教不改,或无当理由旷工超过3天者;

5)考核期内累计病假180天以上者;累计事假60天以上者;

6)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者;违法乱纪,被治安处罚、拘留或刑事处分者;

7)道德品质败坏,不能履行服务育人职责,在群众和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8)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9)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列为不合格的。

三、考核要求

1.本年度新进集团工作的员工,原则上年度考核等级不能确定为优秀。

2.所有人员按工作隶属关系参加本单位的年度考核,任现职现岗位时间不足三个月(2019年10月以后任现岗位)的人员,由原单位按原岗位职务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2019年11日至2019年1231日。

3.各单位自行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实施办法。

4.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各单位考核结果上报集团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各单位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部汇总后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审定。

6.各单位于2019年12日前将单位的考核结果(附表一、附表二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88491582

特此通知

 

附件:1. 后勤产业集团2019年事业编制员工考核情况统计表

         2. 后勤产业集团2019年非事编聘用制员工考核情况统计表

 

 

 

后勤产业集团

                                    2019年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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