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上午,长安校区大学生超市员工王艳华在整理货架的时候,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发现了一个女士钱包,仔细检查后发现是我校学生在购物时丢下的,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两张、火车票一张、以及三百多元现金。王艳华十分焦急,四处寻找,发现同学已经离开超市,所以将钱包交于办公室,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到失主,将钱包归还,失主表示十分感谢。
长安商贸公司对王艳华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进行了表彰与肯定,倡议员工像王艳华同志学习,从自身岗位做起,把文明风尚做到实处。为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奉献出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长安商贸公司 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