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规制较多,确立了诸多对劳动者有利的制度,给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劳动合同法》涉及到的重要问题非常多:
(1)重大劳动规章制度共同决定;
(2)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关系的产生相分离;
(3)全面禁止劳动合同担保;
(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5)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试用期的若干规定;
(7)违约金的适用;
(8)劳动者即时解除权范围的规定;
(9)用人单位预告解除权的限制问题;
(10)经济补偿金的适用问题;
(11)非全时用工问题;
(1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
(13)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1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辞退权的规定;
(15)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的规定等。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准确理解,深刻领会,防止浅尝辄止。充分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充分认识做好施行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侥幸思想。
3.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牵头,分管劳动用工管理的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切实、有效、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梳理并完善劳动用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也有发言权,重大劳动规章制度共同决定。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这些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要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梳理与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量很大,有的制度过去没有制定,有的制度内容不完善,有的制度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等等,在梳理完善中难免要经过多次修改。此外,这些工作必须在2007年11月底前结束,时间紧迫,因此,工作要提前全面铺开。各公司要专门组织人员,以高度责任感,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同时,要确保制度文本的质量。
三、起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经营和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关于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可以纳入到本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中。
四、清理劳动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均作了相关规定,各公司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工作岗位的设置,科学确定用工类型,准确统计目前用工情况,为清理劳动用工关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在清理劳动用工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中,要重视员工的思想反映,妥善解决各种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五、《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重大改革,涉及到规章制度、工作岗位设置和劳动用工关系清理等重要问题,请各公司及时向集团分管领导沟通汇报。前期准备工作中必然会遇到不少实际而具体的问题,行政部将在九月中旬视情请专家答疑。各公司办公室可随时和行政部就此项工作沟通联系。
六、施行《劳动合同法》前准备工作时间安排表(附后)。
行政事务管理部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施行《劳动合同法》前准备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 号 |
起止时间 |
内 容 |
负责 |
备注 |
1 |
8月25日―9月5日 |
学习《劳动合同法》 |
各公司 |
|
2 |
9月7日 |
下发《关于抓紧做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
行政部 |
|
3 |
10月7日前 |
梳理、完善劳动用工相关规章制度 |
行政部
各公司 |
完成第一稿 |
4 |
9月13日 |
召开各公司第一次工作会议 |
行政部 |
各分管领导及各办公室主任参加 |
5 |
9月20日前 |
请专家咨询,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
行政部 |
各分管领导及各办公室主任参加 |
6 |
10月15日前 |
清理劳动用工关系,初定本单位工作岗位设置、制定《劳动合同》初稿 |
各公司 |
交行政部 |
7 |
10月15日―10月25日 |
向集团分管领导汇报相关规章制度 |
各公司 |
企管部、行政部参加 |
8 |
10月15日―10月25日 |
向集团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岗位设置情况 |
各公司 |
行政部参加 |
9 |
10月15日―10月31日 |
请专家对相关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指导把关 |
行政部 |
完成第二稿 |
10 |
11月1日―11月15日 |
完成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岗位设置及上岗人员准备(清理劳动用工关系) |
行政部
各公司 |
|
11 |
11月1日―11月15日 |
集团领导审定指导把关,有关部门鉴证劳动合同 |
行政部 |
完成第三稿 |
12 |
11月20日前 |
完成规章制度文件、合同文本准备工作 |
各公司 |
|
13 |
11月20日前 |
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
行政部 |
各分管领导及各办公室主任参加 |
14 |
11月30日前 |
完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各公司 |
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和签订工作 |
15 |
12月15日前 |
汇总资料、登记并存档 |
行政部
企管部
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