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08年暑假安排的通知,结合长安校区假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长安校区暑假期间学校整体搬迁、下学期有关开学准备工作及校区假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假期有关工作,长安校区管委会暑假期间全体工作人员不放假(含双休日)。
上班时间: 9:00----12:00
14:00---17:00
24小时值班电话: 88430210
二、班车运行时间:
2008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友谊校区: 8:00 13:00 17:00
长安校区: 9:00 11:00 17:00 18:00
因搬迁工作有特殊需要增加班车的单位,可与管委会联系安排。
三、有关要求:
1、校区各有关单位放假前应按规定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及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三防”安全管理教育活动,并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处负责长安校区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工作。
3、公安处负责长安校区安全工作,每天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特别是做好星天苑A座、实验大楼及搬迁学院等的安全保卫工作,继续实行定点执勤和巡查工作,制定暑假期间长安校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交管委会综合办备案。
4、物业管理部门及驻校服务单位(含各营业点)要安排好假期工作,对各自管理区域及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保证暑假期间长安校区的水、电、地热水、网络、闭路电视、电话等有关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校区饮食服务公司要做好值班人员及搬迁人员的餐饮服务工作。实验室处负责安排落实各实验室的值班和安全工作,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贵重设备、计算机机房等重点要害部门必须安排值班。
5、各单位对暑假期间在校区内施工的人员应严格要求和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
6、各有关单位应按学校要求提前做好学生入校和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值班要求:
所有值班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并将值班安排(内容包括: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值班地点、值班要求,并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5 日前报管委会综合办备案。
长安校区安全保卫办昼夜值班电话: 88430110
长安校区水、电、地热水昼夜值班电话: 88430914
长安校区管理委员会
200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