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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文件校人字[2010]87号

发布日期:2010-03-30 浏览量: 来源:zhang

 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行政各处级单位:

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评聘标准按照《西北工业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2008年修订版)》(校人字[2008]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导向

1、逐步加大向具有在国外学习、进修和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者的倾斜力度。从2012年开始,晋升教授原则上需要具有1年以上在国外学习、进修或国际合作的经历。

2、进一步强调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要求,着重考察参评者发表论文刊物的学术影响力、论文被SCI、EI收录以及本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情况。从2012年开始,自然、工程学科领域参评教授者至少需发表4篇SCI论文,或8篇EI论文。

3、年龄超过55周岁申报正高级职务者,近五年来必须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从2012年开始,超过55周岁原则上不能申报正高级职务。

4、倡导良好的学术道德风范,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违反《西北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规定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或任职资格。

二、评聘范围

1、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各个系列的高、中、初级职务人员中进行。现聘任上岗,至2010年4月30日符合评聘条件者均可申请。评审通过者,从2010年5月1日起聘任。图书、财会、卫生、编审等需上报评审者,从上级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下月起聘任。

2、符合条件的学校公派出国人员,凡2010年10月31日以前能够回国的,可以申报。不能参加评审答辩的,可以提交相关评审材料。

3、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134号)执行。个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学科组评审上报,学校组织博士后评审组进行差额评审。

三、申报的有关要求

1、申报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履行现任岗位职责,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

2、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所申报职称的有关要求(外语免试条件按校人字[2008]142号文件执行;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免试计算机)。

3、申报评审材料统计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

四、组织和实施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各系列《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二)评审资格审核:

各单位核实、验证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并对照任职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并评审通过者上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

(三)学院(部、所)评审、推荐:

1、成立评审组织

各学院成立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审组。院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审组成员由院务会研究决定。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负责人3―5人组成;评审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本院专家、外聘专家组成(专家须有正高级职务),评审组成员不得少于9人。评审组名单须提前一天报人事处审核批准,方可组织评审。

2、学院学科评审组评审

学院学科评审组评审中级职务和副教授,推荐需要学校评审的候选人。

3、申报材料与评审结果公示

学院在进行评审之前,须至少提前一天公布所有申报者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评审结果和申报简表三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凡对申报者材料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署名的文字材料由本人向学院或学校反映。

(四)党政机关和直属业务单位推荐、评审:

1、学校高教管理学科评审组,负责全校党政管理、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及其他直属单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

2、校党政职能部门、院系党政办(含专职党务干部)、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及其他直属单位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简表,并附相关材料。每个院、部、处、直属单位等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副高人选,若推荐两名,需排序上报;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简表,并附相关材料。

3、申报图书情报、出版、财会、医疗卫生等系列中、高级职务的人员,分别由图书馆、出版社、财务处、校医院等单位按推荐指标组织推荐工作。推荐晋升高级职务人选时,必须组成专家小组进行答辩,做好答辩记录,并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

4、附中组成中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专家组,限额评审推荐人选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学校评审、审定与推荐

学校组成若干学科组并组织公开答辩,差额评审教师(包括博士后)、工程和高教管理系列正高级职务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正高各学科组、破格组、学院推荐副高级评审结果等。

图书情报、出版、财会、医疗卫生等系列组成学校第二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相应系列中级职务,向上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附中、附小和幼儿园相应的中级、副高级职务。

六、关于隔年申报

1、2009年由各单位评审组和学校学科评审组评审通过推荐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未获通过者(申报讲师、副教授者除外),今年原则上不得重新申报参评。对于评审后至今年申报时,新增加《西北工业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可选条件”的任意一项,或者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新发表5篇以上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新发表3篇以上论文者,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报人事处确认后,今年可不受隔年申报的限制。

2、2009年参加高教管理学科组评审未通过人员,评审后至今年申报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今年可不受隔年申报的限制。

(1)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在学校认定的期刊上新发表2篇以上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在学校认定的期刊上新发表1篇以上论文。

(2)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奖励。

(3)本次评审后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

七、关于有限晋升讲师和副教授

1、以下人员本次不允许申报讲师职务:

2003年4月30日前取得学士学位并确定为助教职务者;

2005年4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并确定为助教职务者。

2、以下人员本次不允许申报副教授职务:

2000年4月30日前取得学士学位并确定为讲师职务者;

2001年4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并确定为讲师职务者;

2004年4月30日前取得博士学位并确定为讲师职务者。

3、超过限定晋升年限没有晋升高一级职务的聘用制教师,学校最多再保留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后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保留期间不允许申报高一级职务。

4、对超过限定晋升年限没有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教师,若取得的学术业绩达到了所申报职务破格晋升的标准,则今年允许申报。

5、对于人文社科、外语、体育、艺术等专业申报讲师的教师,限定的晋升年限可延长一年;申报副教授的教师,限定的晋升年限可延长两年。

八、关于博士学位的要求

除人文社科、外语、体育、艺术等专业外,各专业学院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凡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位的,须报职称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对人文社科、外语、体育、艺术等专业具有博士者优先晋升。

九、关于个别优秀拔尖人才突破评审条件问题

继续坚持向工作业绩突出、为学校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人员倾斜的原则。对个别基本满足任职条件而又取得突出成果的优秀拔尖人才,可以不拘一格,突破任职条件参加评聘。具体操作办法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职称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突破任职条件给予参评资格。获准者占所在单位推荐评审指标参评。

1、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学校“翱翔之星”者,任现职时间可缩短6个月时间。

2、申报者同时具备可选条件中任意三项。

3、晋升正高级职务者,所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10篇以上;晋升副高级职务者,所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7篇以上。

4、晋升正高级职务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973”、“863”等项目两项以上。晋升副高级职务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973”、“863”项目一项以上。

5、晋升正高级职务者,获得国家三大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六名,二等奖前四名;或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三名。晋升副高级职务者,获得国家三大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十名,二等奖前八名;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前三名。

十、关于实验技术人员参评问题

实验技术岗位在聘人员参评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务,由各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统一组织差额评审,评审指标单列。

十一、关于工人参评问题

1、评聘范围:现聘任到校、院党政管理、实验技术岗位和其它单位的下属中心、部、科室及车间主任岗位的人员(有正式聘任手续),并且在上述岗位聘任累计五年以上。

2、评聘条件:

(1)申报初级职务:取得硕士学位满三个月;取得大专、本科学历满一年。

(2)申报中级职务:取得硕士学位满一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后工作七年以上。

(3)必须取得学校认定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

(4)业务条件参照学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执行。

3、根据各单位申报、推荐情况,学校统一组织差额评审。

十二、关于论文认定、评审

1、论文认定以《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以下称《投稿指南》为准。2007年3月31日以前发表论文以2003版《投稿指南》为准,2008年3月31日以后发表论文以2007版《投稿指南》为准,2007年3月31日2008年3月31日期间发表论文2003、2007版《投稿指南》均可适用。

2、论文评审:

副高级职务:申报人提供两篇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学科评审组组长在评审组内指定两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

正高级职务:申报人提供三篇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并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简表,由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评审意见提交给学科评审组,供评审时参考。

十三、关于破格晋升

各单位按申报条件要求,原则上可推荐破格晋升正、副教授人选各一名。

十四、关于中级职务指标和资格审查

各单位在进行中级职务评审以前,须到人事处审核学历、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核对基数。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者任职条件的审核,不具备任职条件的不予受理。

十五、上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于2010年4月9日下午下班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友谊校区党政办公楼104室:

1、申报中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篇公开发表论文、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合格证;晋升讲师者还须报青年教师培训班结业证。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简表、三篇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教材)和外语、计算机成绩合格证。提供专家评审的代表作两篇一式两份。

3、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简表、外语成绩合格证、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教材)五份,其它出版物只需上报封面和目录。提供专家评审的代表作三篇一式两份,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表头两份。

4、上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请作非密化处理。

5、汇总上报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开展  技术职务  评聘  工作  通知 

  抄送:党委各委、部、办、工会

  西北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