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校创字[2012]1号《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文件见附件),集团党委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集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各支部要在广泛调查、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二、各支部组织专项评议会议,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集团党委指派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各支部全体党员、各公司领导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及服务对象等,在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个人汇报参加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材料后,与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若支部党员较多,可通过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统一点评后分组进行评议(《党支部创先争优群众评议表》及《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表》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2)。评议结束后评议表由工作人员回收后交回集团党委。
三、本次评议会议要求各支部全体党员全部参加,并确保本支部及每位党员都接受群众评议。各支部在完成评议会议后,将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包括开展评议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参评率等),于3月1日前上交集团党委。
特此通知。
后勤产业集团党委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02271006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