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干部、员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2、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制度,将此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根据学校和集团的新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内部劳动考勤管理制度。
3、各单位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单位每月按时将经单位领导(正职)签字的上月考勤情况报送集团,考勤报送工作要严肃认真,准确掌握单位内部人员出勤情况。
4、各单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岗,到岗后需办理销假手续。未按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
5、各单位应将考勤情况和请假情况留存,作为本人津贴、奖酬、晋级、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6、工作期间,全体人员应按要求着工装、挂工牌,保持良好的工作面貌。
7、各单位应加大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集团也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特此通知。
后勤产业集团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