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公司公务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饮食服务公司的车辆是为了保障公司管理、服务及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经营、服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支持及突发事件处理而准备。为有效的发挥其作用,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 公司目前所有公务车辆车号为:陕A.S1312 陕A.E3286
2. 公司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3. 各部门使用公务车前,应提前到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 各部门使用车辆时应爱护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如无特殊原因,公务车的钥匙每晚必须交到办公室,如不能上交,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5. 在车辆管理中,应优先保证工作用车的需要,如遇到多个部门用车时,应相互理解并服从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的安排。
6. 车辆使用者应认真负责的做好车辆的日常管理、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以上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饮食服务公司
200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