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食摊点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制定本管理制度在于对公司内饮食摊点的管理,确保各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和服务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内所有饮食摊点的控制。
3 职责
3.1分司经理负责对饮食摊点的全面管理。
3.2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摊点经营户必须与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4.2 公司对乙方(摊点经营户)的经营、卫生、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4.3 摊点经营户的经营应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4 公司根据校内饮食市场的需求确定摊点经营户的经营范围,经营户不得变更和超出经营范围。
4.5 公司制定摊点经营户的毛利标准,对其出售产品的价格进行控制。
4.6 严格管理,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4.6.1 食品由原料到加工成成品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四不制度”即不买、不收、不做、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4.6.2 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销售直接入口产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售饭工具用后先洗并收好到位。
4.6.3 盛放蔬菜的容器要干净,洗好的菜要放到菜架上,不得随意放在地面。
4.6.4 餐具洗、消严格按洗、消程序操作,存放餐具的设备应保持干净,无交叉污染。
4.6.5 保持摊点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4.7 所用人员应年满18岁,健康证、身份证等证件齐全。
4.8 所有人员统一着公司服装,统一佩带工牌。